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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君霞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首批特邀调解员;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上海律协评定的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律师资深婚姻律师。 徐律师二零零七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为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并承办过数百件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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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短期融资券的问题 作者:上海公司律师    文章来源:www.lawyerjun.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3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为符合《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法人;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价格以市场为基础,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主要受到央行票据利率、主承销商议价能力、企业信用评级水平、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影响。

  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成本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息,通过发行利率来反映: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主要受到央行票据利率、市场供应量、主承销商议价能力、企业信用评级水平、规模大小、从事行业、所有制性质、是否为上市公司等因素影响,它将随市场变化而变动。

  2、中介机构费用:中介机构费用主要包括承销费、律师费、评级费、会计师费用。承销费是支付给承销商的手续费,央行规定承销费率不得低于发行金额的0.4%;律师及会计师为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和财务报告承诺书应支付的服务费;评级费用是指评级公司为企业出具满足央行要求的评级报告需支付的服务费用。

  3、发行登记费、兑付费:发行登记费为发行金额的0.06‰~0.07‰(30亿元以上部分0.06‰,30亿元以下部分0.07‰),兑付费为发行金额的0.05‰。

  二、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注意的问题

  1、充分调研,做好发行前可行性分析。

  发行前应充分了解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成本、潜在风险、企业的资金需求、其他融资方式的成本及可能性,确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必要性;同时,分析企业财务状况,了解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确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可能性。

  2、做好企业内部审批程序(企业管理层办公会、董事会议、股东大会)和发行时间安排。

  企业可提前同决策层沟通,在决策层有初步意向后,中介机构就可进场做前期调查工作,同时企业内部审批程序可同步进行,要注意各项工作在时间上的衔接,做好工作时间规划,以缩短发行时间。

  3、确定最适合的中介机构。

  最好选取同企业联系密切的中介机构,由于这些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日常服务,对企业情况熟悉,一方面可减少制做备案材料的工作量,另一方面有利于服务费用的谈判。在选择主承销商时,要着重考虑三点:一是该银行的议价能力如何,这可通过查寻同期各银行承销的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价格高低来判断;二是同企业业务的紧密程度,如是否为最大的贷款支持行、企业在该行是否已取得授信额度等;三是注意选取的方式方法,注意维护同落选金融机构的关系,避免给企业日后融资带来不利影响。

  4、做好资金使用规划,以选择合适的品种,确定合理的发行时间。

  若用于生产经营使用,则需确定资金具体使用时间;若用于归还贷款,则需了解准备归还的贷款是否到期,有无可提前还款的约定,并需提前同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尽量降低发行短期融资券而产生的资金沉淀成本。

  5、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制,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为企业评级考核做准备。

  6、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做好备案材料的制做,及时提供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各项资料,并做好后三年盈利和现金流预测,以提高企业的评级水平和备案材料的质量,从而降低发行成本。

  7.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发行后的信息披露和后续评级工作,并随时同主承销商沟通,了解短期融资券市场动态,为以后再次发行奠定基础。

  8、加强同金融机构的联系,提前做好还款规划。

  短期融资券属于流动性融资,但目前大多数企业实际上是将其当作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方式,到期后企业还本付息的压力大,提前做好还款规划显得尤其重要。

  目前企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解决,一是加强同金融机构的联系,提前取得银行长期借款以替换到期的短期融资券,或先向承销商申请临时借款用于还本付息,然后再次组织发行短期融资券,并用募集资金归还临时借款;二是采用一次申请余额,分次发行的方式,并通过不同期限的品种搭配,一方面可降低到期一次还款金额,另一方面可将下次发行募集的资金补充企业现金流,从而缓解还本付息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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