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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费
作者:上海公司律师 文章来源:www.lawyerjun.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2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规定,本网律师收费标准如下: 一、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0%,收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 二、计件收费 :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8000-50000元/件。 三、风险收费: 前期不收费用,当事人获得财产后,按照获得的财产价值的20%—30%收取律师费。 四、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为1000-3000元/小时。 (法律咨询按照300-500元/小时收取咨询费,不足一小时按照一小时收取) 收费说明: (一)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三)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