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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君霞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首批特邀调解员;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上海律协评定的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律师资深婚姻律师。 徐律师二零零七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为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并承办过数百件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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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的工资有何规定 作者:上海公司律师    文章来源:www.lawyerjun.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3-03 试用期间的工资有何规定

  问:我是一家零售企业的人事,单位于去年11月份招用了一名农民工,和他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了2个月试用期,约定试用期工资为800元,转正后为1000元。我前一阵子听说,试用期的工资约定是有相应的规定的,请问有什么说法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劳动者即使在试用期,工资约定也不得低于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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